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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GOSSIP TIME

​關於永續的來龍去脈

1960~1969

永續的啟蒙:當人類開始為地球發聲

1961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成立

有感於東非野生生物面臨威脅,Julian Huxley成立了世界野生生物基金會,1986年更名為世界自然基金會,現今已是世界上最大的環保組織,以保護世界物種多樣性為宗旨,並使用熊貓作為識別標誌。

1962《寂靜的春天》出版

美國海洋生物學家Rachel Louise Carson用《寂靜的春天》描繪出血淋淋的事實,闡述濫用化學藥品對自然生態的危害,進而喚起人類的環境意識,對後續的環境保護運動影響深遠,更成功促使美國於1970年成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並於1972年禁用DDT。

1968《人口炸彈》出版

由生物學家 Paul Ehrlich及其妻子Anne Ehrlich共同撰寫,預言在70年代和80年代間會因為人口過剩發生飢荒、金屬資源稀缺等重大社會問題,並主張應立即採取行動,雖然時間已經證實了書中許多預言是錯的,卻也成功開啟一場關於人口不斷增長對社會、環境之影響的全球性辯論。

1969 美國通過《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

被譽為環境法大憲章的《國家環境政策法》開創出環境管制的新時代,並促使他國相繼引進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成功讓環境議題進入公共政策的範疇。

​1970~1979

永續的醞釀:當地球的平衡逐漸失控

1970 第一屆地球日(Earth Day)

每年的4月22日為地球日,由地球日之父Dennis Hayes發起,為現代環保運動開啟先例,催生了1972年聯合國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並在1990年第二十屆地球日向世界發出邀請,自此世界地球日成為全球性的環境保護運動。

1971《只有一個地球》出版

由英國經濟學家Barbara Ward和美國微生物學家René Dubos共同創作,以「對一個小小行星的關懷和維護」呼籲全球應重視環境問題,並在1972年聯合國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上發表,提出從社會、經濟及政治的不同角度切入探討對各國的影響。

人與生物圈計畫(MAB)啟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政府間跨學科大型研究計畫,目的是為改善人類與所處環境之間的關係奠定科學基礎,目前共有701個生物圈保護區,具有保護、可持續發展、提供科研教學、培訓、監測基地等多種功能。

綠色和平(Greenpeace)、地球之友(FOEI)相繼成立

綠色和平的成立宗旨為「保護地球孕育全部多樣性生物的能力」,是以非暴力直接行動為名,果敢地推進作風使其成為現今大眾知名度最高的國際非政府環保組織;地球之友則是由各國環保組織所組成,最初由法國、瑞典、英國及美國的四個組織開始串聯,至今已擁有73個國家成員組織,是全球最大的草根性環境網絡。

1972《成長的極限》出版

由匯集世界各地科學家、企業家、政治家等菁英組織—羅馬俱樂部所發布的第一份研究報告,提出人口和經濟成長終將超過地球承載能力的事實,而最初被批判的World3模型也隨著時間漸漸得到驗證,至今仍影響著人類未來會邁向永續抑或是崩壞的思辨。

第一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Habitat I)

人類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範圍內研究保護人類環境的會議,提出至今仍響遍世界的環境保護口號:「只有一個地球!」,會後公布《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亦稱斯德哥摩爾宣言)和具有109條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並決議成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負責協調聯合國的環境計劃及鼓勵可持續發展,本次會議也催化了世界環境日的誕生。

OECD提出汙染者付費原則

為了解決「企業賺錢污染環境,政府出資治理環境」的極不公平的現象,經濟學家提出透過收取環境費用將外部費用內部化的方式,而OECD也採用已要求成員國須遵守汙染者付費原則,進而成為各國制定環境相關政策的一項基本原則。

1974 提出CFCs會破壞臭氧層理論

美國加州大學Sherwood Rowland及Mario Molina兩位教授在科學期刊Nature發表文章,提出「人造的氟氯碳化物(CFCs)會在平流層累積並破壞臭氧層」的理論,並在1985年於南極上空發現臭氧層的破洞後獲得證實,進而促成1987年簽訂管制CFCs生產與使用的《蒙特婁公約》。

 

1975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在1963年時由「國際自然與天然資源保育聯盟」(現名「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的各會員國政府所起草,並在1973年於美國華盛頓市簽署,因此又稱《華盛頓公約》,1975年時正式執行,透過進出口限制,確保野生動物與植物的國際交易行為不會危害到物種本身的延續。

1977 聯合國防止沙漠化會議

在土地沙漠化日益嚴重並可威脅人類生存的隱憂下,聯合國在肯亞奈洛比召開以防止沙漠化為主題的會議,此會議有95個國家代表及國際組參加,會議中通過了一個防止沙漠化現象繼續惡化的行動計劃,要求各國及國際組織通力合作,透過種植植物來防風定沙以阻止沙漠化。

肯亞綠帶運動

肯亞的生物學及動物解剖學家Wangari Maathai發現砍伐森林會導致土地侵蝕及破壞生物多樣性後,發起了綠帶運動,藉由鼓勵婦女們培植樹苗、種植樹木以賺取酬勞,同時增進大眾對環保意識的認知,致力推展原生樹栽植、糧食安全、生態狩獵、公民與環境教育以及婦女成長與改變計畫,最終在2004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殊榮。

1979 第一屆世界氣候會議

為首屆以氣候變遷為主題召開的會議,科學家提出了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增加將導致地球暖化的警告,並於會議中同意由世界氣象組織(WMO)、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和國際科學聯盟員會(ICSU)共同負責制定世界氣候計畫,以定期討論全球氣候變遷的課題。

1980~1989

永續的問世:當人類開始思考共同的未來

1980《世界保育策略》發布,「永續發展」一詞首次被提出

由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及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WWF)共同發表,首次提出「永續發展」一詞,並在1991年賦予其生態性的定義:「在生存於不超出維生生態系統容受力之情形下,改善人類之生活品質」。同年於聯合國大會中首次使用「永續發展」一詞,呼籲全世界「必須研究自然的、社會的、生態的、經濟的,及利用自然資源過程中的基本關係,以確保全球的永續發展」。

1982 世界資源研究所(WRI)成立

是一個獨立、非隸屬任何政黨之美國環保智庫,成立目的在於協助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及民間來探討如何滿足人類生存之基本需求,孕育經濟成長,同時避免破壞當地的自然資源與環境健康,至今仍持續產出高品質的研究成果促進著政府、企業與社會的改革。

1983 聯合國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

為推進對於全球性環境問題的關注及建立可持續發展政策,在該年度聯合國大會中通過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以解決「關於人類環境和自然資源加速惡化而造成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後果」為目標,召集來自科學、教育、經濟、社會及政治方面的 22 名代表,並由當時挪威首相擔任主席,因此又稱布倫特蘭委員會。

1987 WCED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

WCED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正式提出「永續發展」的意涵,將永續發展定義為:「滿足當代之需要,而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機會」,又稱布倫特蘭定義,這本報告為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CED)「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的主要藍圖。

 

1988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成立

由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環境署合作成立的跨政府組織,專責研究由人類活動所造成的氣候變遷,持續針對已發表的科學結果進行評估,每隔5~7年出版一份綜合評估報告,也撰寫關於某些特定主題的「特別報告」和「技術報告」,並制定《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的方法學,供UNFCCC締約方準備各自國家訊息通報時使用。

1990~1999

永續的倡議:當世界開始談論永續

1991《關懷地球─永續生活策略》發表永續新定義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及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聯合發表《關懷地球─永續生活策略》,將永續發展定義為:「在不超出維持其生態系的容受力下改善人類的生活品質」。

Monsanto發布美國第一本環境報告書

繼1989 年挪威的Norsk Hydro發行首本環境報告書,Monsanto公司於1991年發行了美國首本環境報告書,自此之後,歐盟(EU)與部分歐洲國家(如丹麥、荷蘭)、國際標準組織(ISO),以及聯合國UNEP、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等,相繼提出企業必須提供環境報告書的法令、政策或綱領等要求。

1992 第一屆地球高峰會@Rio Earth Summit

於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簡稱「Rio 會議」),總計有 183 個國家的代表團和聯合國及下屬機構等 70 個國際組織的代表出席,會議通過並簽署了《里約熱內盧環境及發展宣言》、《二十一世紀議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及《森林原則的聲明》等 5個重要文件。

BCSD發表《改變經營之道》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BCSD)在地球高峰會發表了此報告,成為企業永續發展的開端,並提出生態效益的基本理念,鼓勵企業提高經濟效益、更具有競爭力、更創新,但同時也更能負起保護環境的責任。

1994 全球環境基金(GEF)啟動

由178個國家、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與私人企業所組成國際組織,旨在針對全球環境議題協助國家永續發展項目。在促進地球環境方面,全球環境基金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計劃資助者,其提供贊助金給生物多樣性、氣候變遷、國際水資源、土地退化、臭氧層與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相關的計畫。

 

1995 第一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會議(COP)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於1992年地球高峰會完成簽署後,1995年起每年召開締約方會議(COP)以評估應對氣候變化的進展,同年也舉辦了第一屆聯合國社會發展高峰會議及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成立

由「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BCSD)及「世界工業環境委員會」(WICE)合併成立,提供企業界一個平台一同研究可持續發展,分享有關知識與經驗以及實務經驗;並在可持續發展的議題上成為企業界的代言者,主責與政府、非政府與國際組織的聯絡與交流;同年初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

1996 第二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Habitat II)

於土耳其伊斯坦堡召開,又稱「城市高峰會議」,會議對全球城市生態與永續發展研究進行了全面的體檢。此後,永續發展的研究與履行不但成為全球各國在發展上優先研究的對象,更是制定發展計畫時優先考慮的基本原則之一。

1997 《京都協議書》

於第三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會議COP3制定,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即使大眾對《京都協議書》中設立之目標持正反意見,但成功使溫室氣體控制或減排成為已開發國家的法律義務。

三重基線(Triple Bottom Line)被提出

英國學者John Elkington最早提出了三重基線的概念,或稱作三重盈餘,即經濟底線、環境底線和社會底線,自此開始影響企業的營運模式從單純追求獲利走向透過兼顧經濟、環境、社會共榮發展以實踐企業社會責任。

1999 道瓊永續指數(DJSI)發布

全球首個企業永續評比指標,也是最具公信力的永續評比之一,藉由環境、社會以及公司治理(ESG)三大面向的調查,檢視企業在營運面的風險與機會,並每年公布入選DJSI的成分股,為國際大型專業投資機構列為投資考量的重要依據。

2000~2009

永續的行動:當永續開始成為行動指標

2000 《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發布

為回應1999年底在西雅圖舉行的WTO大會中提出勞工、人權與環保等方面的問題,聯合國秘書長Koffi Anan倡議結合公私部門及國際組織為全球盟約,為企業營運策略與政策所制定的10項普遍原則,包含人權、勞工、環保及反貪腐等領域,自此開啟了CSR的時代。

千禧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發布

聯合國在該年的千禧年高峰會提出8項國際發展目標(MDGs),並通過簽署《千禧年宣言》(Millennium Declaration),要求聯合國成員國以及國際組織合作在2015年前持續推動永續發展,消除貧窮、饑餓、疾病、文盲、環境惡化和對婦女的歧視等問題,並於2004年發布第一份MDGs進度報告。

GRI準則發布

成立於1997年的全球報告倡議組織(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正式推出首個永續性報告指南,提供涵蓋經濟、環境、社會面的揭露框架及形式,並於2002年成為獨立組織「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影響後續企業CSR報告書的發展,至今已經更新至GRI Standard版本。

2002 Rio+10

里約大會十年之後,聯合國在南非的約翰尼斯堡舉行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議 (WSSD,又稱2002地球高峰會),以「人類、地球與繁榮」為主題,討論如何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間取得平衡,在會後發表《約翰尼斯堡永續發展宣言》及《約翰尼斯堡永續發展行動計畫》,重申對環境的承諾並呼籲全球共同以行動落實MDGs。

國際碳揭露計畫(Climate Disclosure Project,CDP)啟動

由國際主流法人投資機構發起,每年邀請全球數千家企業填寫CDP設計的問卷,鼓勵企業界進行碳排放量揭露並評估氣候變遷所造成之風險與機會,並藉由將氣候變遷相關資訊置入到商業與投資決策中,來加速氣候變遷解決方案的實現。

2004 電子產業行為準則(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EICC)發布

由HP、DELL和IBM等電子產品公司共同發表,旨在電子行業的全球供應鏈中,建立標準化的社會責任行為規範,基本的五大規範分別為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管理系統及道德規範,並於2017年更名為負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RBA),將目標從電子業擴及至各行各業。

2009 《哥本哈根協議》

於第十五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會議COP15通過,雖此條約不具法律約束力,卻也讓「全球暖化應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的目標被提上檯面,並設立哥本哈根綠色氣候基金以支持「開發中國家與緩和行動相關的各項目、計劃、政策及其他活動」。

2010~2019

永續的發展:我們身處的現在

2010  WBCSD發布Vision 2050

由全球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發布的2050年願景報告(Vision 2050),預估2050年全球各部門產值以能源產業為最大宗,其次為健康醫療、教育產業,企業應共同朝向以「依賴再生能源、循環資源」為基礎,建立追求永續發展與環境責任的共識。

《愛知目標》、《里山倡議》發表

有鑑於《2010生物多樣性目標》達成狀況不理想,第十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重新訂定更嚴格的《愛知目標》,作為未來2011-2020的生物多樣性目標,並在會議中鼓勵各方進一步討論、分析、瞭解並參與「里山倡議國際夥伴關係」 (The 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the Satoyama Initiative, IPSI),以謀求生物多樣性和人類福祉的雙贏。

2012 RIO+20

里約大會二十年之後, 180個國家的領袖再次齊聚巴西里約熱內盧的聯合國永續發展會議,以「永續發展及消除貧窮下的綠色經濟」及「永續發展的體制架構」為主題進行討論,並於會後發布《我們想要的未來》(The Future We Want),其中包含多達283項永續發展相關的條文,作為本次會議總結。

2013 IR架構發布

由國際整合性報告委員會(IIRC,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mmittee)出版,制定連結財務及非財務資訊的整合性報告準則,強化企業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的橋樑,也促使CSR於財務資訊的整合成為永續領域的發展關鍵。

 

2015 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發布

為延續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的成功並解決部分尚未達成的目標,聯合國發布了《翻轉我們的世界:2030 年永續發展方針》,並提出新的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在兼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等三大面向之下開展出積極的行動方案。

2016《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生效

於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1)中通過一份代表各國共同遏阻全球暖化趨勢意志的《巴黎協定》,用以取代即將在2020年失效的《京都議定書》,期望透過明確的目標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2度以下,其中美國及中國皆在本次會議中積極參與談判,但美國已在2017年宣布退出。

2020~2029

永續的態度:當永續成為一種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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